民建中央:清查整顿民营企业隐性壁垒 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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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清查整顿民营企业隐性壁垒 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2024-02-24 14:42:0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2024年2月23日,民建中央举行2024年全国两会提案通气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通气会上获悉,民建中央决定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44件集体提案,数量与2023年持平。其中,涉及经济发展和财政金融类26件,占比60%,体现民建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
  近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速度、质量迈上新台阶,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区域产业布局存在同质化现象,技术、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保障仍显不足,政策支持体系还不完善等。
  为此,民建中央拟提交《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的提案》,从加强统筹引导、保障核心要素配置、提升政策协同性等方面提出建议。
  民营企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力量。民建中央拟提交《关于鼓励和吸引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案》,建议着力健全新型政商关系,积极为民营企业投资、运营松绑。
  民营经济立法近日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民建中央拟提交提案,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健全完善民营经济法律体系。
统筹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如何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已被公为新的增长引擎,于是一些地方“一窝蜂”上马类似项目,导致产业同质化。
  比如,几年前,各地为了抢占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先机,相继出台氢能发展规划、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氢能产业园规划,未能因地制宜,导致重复投资不断上演。
  民建中央《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的提案》建议,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统筹引导,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错位发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同时,做好未来产业顶层设计,加强对重点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政策体系、规则伦理等规律性和前瞻性研究。
  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核心要素配置的保障需要更强,民建中央对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配置提出了建议。
  民建中央提案建议,强化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优化融资渠道,重视培养与引进人才。
  尤其是资本要素配置方面,建议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鼓励商业银行运用技术类指标数据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评价授信。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引领作用,鼓励市场化资本参与“投早、投小、投硬、投长”。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相关金融产品创新。
  当前,国内风险投资规模稳定增长,但新备案基金数量增加、规模减少,管理机构数量减少、投资频次下降,基金退出难度变大,行业不确定性增加。
  民建中央拟提交《关于推动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加大对风险投资基金和初创的科技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对于非现金增值的股权收益,延后所得税征缴时间,给予再投资更大的税收支持力度。对于个人投资者,降低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门槛,研究更大幅度的所得税抵扣政策。对于基金可能无法退出的项目,允许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在税前进行抵扣。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提升相关政策协同性。
  民建中央提案建议,优化产业分类,健全统计监测体系。修订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编制统计年鉴,发布年度报告。
  此外,重视用标准保护先进企业和优势领域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的领先地位。推动新兴产业、细分行业标准建设,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快速通道。支持领先企业引领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国内标准输出、国内国际标准互认。
重大立法、应急立法
  民营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力量。
  目前,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尤其是法治环境还须改善,民营经济实际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相对有限,国有资本对民营企业引导不够。
  民建中央《关于鼓励和吸引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案》建议,着力健全新型政商关系,积极为民营企业投资、运营松绑,完善公平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
  健全新型政商关系。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保护立法。
  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会议明确,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立法进程将加快推进。
  民建中央拟提交提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重大立法、应急立法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并争取在2024—2025年正式制定出台。
  近年来,中央出台的保护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大多没有实现法律化,已出台的一些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在法律位阶和效力上仍然较低,且缺乏系统性。
  “民营经济的投资信心、企业成长,不能单纯依靠政策,融资难、融资慢、市场准入不平等、选择性监管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给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更多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内容,民建中央提案建议,一是从法律层面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以及民营经济的定义、性质、范围、地位、作用等进行明确。
  二是对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市场准入、招投标、投融资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民营企业提供与国企、外企同等的国民待遇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会,推进构建市场公平竞争机制。
  三是对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公共服务、政企关系、统计监测、征信建设、人才引进培养、职称晋升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
  四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整顿治理,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严格区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涉刑事案件非法财产与合法财产,建立明晰的界限和有效的保护机制。
  刘俊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就是要围绕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最关心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目前,民营企业的核心诉求都离不开“平等”与“公平”两个关键词。
  民建中央提案建议,一是系统梳理和废除限制民营企业准入的政策,清查整顿隐性壁垒,发布相关政策通知,定期公示清理成果。二是探索拓宽民营企业准入领域,鼓励各省份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的长效机制。三是探索民营企业投资参与方式。探索建立包括民营企业投资基金运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大投资项目市场化入股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民资投资图景,在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中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
  民建中央提案还建议,《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出台后,立即配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的“立改废释”工作,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效用,保证相关规定的落地,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无调研不建言
  民建中央今年重点推荐的提案,都是由2023年民建中央大调研、重点专题调研和专项调研成果转化而来。
  2023年上半年,民建中央针对“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开展了2023年度重点考察调研。此次考察调研由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常务副主席秦博勇带队。
  今年提案中的建议,即针对调研中所发现的问题而提出。
  比如,如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更好资金支持?“目前股权融资是什么状态?”“企业能否以数据资产作为凭证,获得质押贷款?”“天使投资情况如何?”
  资金是科技创新和产业衔接之间的薄弱环节。对此,调研组在与两省相关部门座谈时频频发问。
  据新华社报道,调研组了解到,目前企业大多数融资主要靠银行间接融资,只有小部分直接融资,这样的融资结构不利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民建中央提案建议,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建立国有资本引领孵化机制,完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项目吸引力。
  在《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补齐“三个短板”的提案》中,民建中央还建议,强化对企业创新的“耐心资本”支撑,成立“耐心资本”投资机构,强化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对产业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长期贷款融资能力,加速实现“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系统了解了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相关情况。不少企业介绍了近年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经验和未来发展打算,也坦言面临关键原材料价格浮动大、消费需求提前透支、充换电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等挑战。
  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成员一一记录,撰写调研报告,并形成了《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从消费市场环境、原材料、关键零部件、标准体系、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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